.:. 草榴社區 » 技術討論區 » 这波Omicron疫情今年是否会终结?
本頁主題: 这波Omicron疫情今年是否会终结?字體大小 寬屏顯示 只看樓主 最新點評 熱門評論 時間順序
豹王冰冰


級別:騎士 ( 10 )
發帖:1785
威望:389 點
金錢:66 USD
貢獻:5487 點
註冊:2020-12-08

这波Omicron疫情今年是否会终结?

答案几乎是肯定的,会,会在今年终结,就是2022年。
之所以说这个话,唯一原因是因为这波疫情的主角,是OmicronBA.2,一个毒力比Omicron株没有增强,但是传播力却增加了40%以上的毒株。无论我们怎么隔离,病例数一定会继续增加,而且是以指数的形式在增加。你如果不信的话,我们先看看某特大城市的传播规律:
3月1日:1+1;
2日:3+5;
3日:2+14;
4日:3+16;
5日:0+28;
6日:3+45;
7日:4+51;
8日:3+62;
9日:4+76;
10日:11+64;
11日:5+78;
12日:1+64
13日:41+128
14日:9+130
15日:5+197
16日:8+150
17日:57+203
18日:8+366
19日:17+492
20日:24+734
21日:31+865
22日:4+977
23日:4+979
24日:25+1455
25日:38+2231
前面的数字,代表的是当日确诊人数,后面的数字,是当日新发现的感染者,既无症状感染者。很遗憾,本人上学早,高中、大学都没有学习过高等数学,不会用复杂的公式进行计算,但是,使用非常简单的指数、对数计算方法,我们可以得知,这些数字后面的规律是,大约每36小时,感染者人数就翻一番。用我们的行话说,感染人数的倍增时间,大约是36小时。
当初Omicron从南非进入英格兰后(不是整个联合王国),由于这个毒株的传染力特强,很快在英国取代了当时流行的Delta株。这是病毒的繁殖特点决定的,即同一个种类的病毒传播时,传播力强的毒株,会将传播力弱的毒株排挤出去,从而取而代之。英国是一个在防疫上彻底躺平的国家,所以,Omicron在英国的传播,速度是相当的快,倍增时间大约是48小时。由于英国当时还有一部分是 Delta流行,检测的时候,他们没有将二者区分开来,所以,这个时间,比Omicron的实际传播时间要慢一点。
英国人的躺平政策,给英国带来了巨大的灾难。大约在传播了一个月左右,感染人数达到高峰,每日感染数达到了25万-30万人,持续了一个星期左右,由于产生了“群体免疫“,感染人数突然下降,从每天感染25万下降到感染9万人左右。当时我发了一个图,不信的朋友翻一下之前的微博,应该是元月份的某一天发的。
在这波Omicron的传播过程中,病毒的毒力大大的下降了,需要住院的重症患者比例大大下降了,但是,由于感染人群的绝对数量很大,加之医务人员大量感染、病倒,使得高峰期这段时间的医务人员极度短缺。所以,英国人为躺平抗疫付出了很大的代价。这个代价就是发病高峰期的重症病人,得不到良好的医疗照顾,死了。
与英国一海之隔的德国,采取的策略是有点不同的。德国人的主动免疫比例很高(指打疫苗),而且没有直接躺平,还是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的,比如禁止大型聚会、提倡带口罩等,所以,Omicron在德国的流行,倍增时间大约是72小时,比英国慢了一半。从传人到感染高峰的时间,也就拉得比较长(大概用了3个月时间),高峰时期的感染人数与居民数之比,也比英国少很多,整个高峰时期持续时间也比英国要长很多,大约有1个多月。虽然早期也面临过一波医务人员因感染而形成的医疗资源短缺,但是,由于这波疫情中的病毒毒力下降了很多,重症病人少了,所以,医务人员补员很快。现在德国的感染人数虽然因OmicronBA.2而有所反弹,但毕竟最困难的时刻已经快过去了。
Omicron毒株跟之前的原始毒株和其它变异株相比,最大的特点是能发生免疫逃逸。所谓免疫逃逸,是指病毒能够逃过人体的特异性免疫,使曾经打过疫苗的人,也会再次感染。但是,从现有的数据看,无论是欧洲人的数据,还是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数据,主动免疫(打疫苗)都可以减少重症感染的发生率,也可以降低死亡率,也就是说减轻病情。
说到死亡率,这里得纠正既往印象中的一个错误概念。在新冠疫情致死的原因中,实际上有三种死亡。第一种是新冠病毒直接致死的死亡,叫“直接死亡“。比如,新冠病毒导致的肺炎、弥漫性血管内出血(DIC)、血栓等这类死亡,都是直接死亡。很多人有基础疾病如高血压、晚期糖尿病等,这次疫情中感染了新冠病毒,加重了病情,也算在内。但是,有些人虽然感染了,但是真正的死因是原发性疾病,新冠病毒仅仅是一个偶合现象,感染并没有加重患者的病情,这类死亡,责任是算不到新冠病毒头上的,只能算新冠相关性死亡。在德国瑞士,人死了都是要做尸检的,所以在病因认定上,他们的病理学家有很大的发言权。所以,德国新冠病毒疫情引起的死亡,只将病人的平均寿命,减少了4个月。如果把所有感染了新冠病毒的人的死亡,都计算到新冠疫情中去的话,这种心理威胁,就太大了,一定会引起大众的恐慌。
第三种死亡,就是疫情相关性死亡。这种死亡与疫情有关,但是并不是病毒引起来的。比如在疫情期间隔离太久,有的人发生了心理障碍,无法得到舒缓而自杀;还有一位4岁的小女孩,得了急性喉炎而无法得到诊治;某医院护士急性哮喘发作,到了自己的医院大门前而不得入,这类死亡,应该算是“疫情相关性死亡“。归类于此,但凡有点文化的人,都可以理解。假如这类死亡人数,超过了第一类死亡人数,那么,采用的防疫措施,又有什么意义呢?
正是有了这些差别,所以统计新冠病毒的致死率,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从现有资料看,这波Omicron疫情导致的重症患者,死亡率应该很低。卫生部发言人焦局长前几天公布的吉林的情况是,真正有病需要住院的人,仅占感染人数的5%,而重症患者仅占0.7%。这个数字,我是相信的,因为这与欧洲的情况一样。美国死了很多人,为什么不谈美国呢?抱歉,我一直不看美国的数字,因为美国的防疫措施,简直是反人类:1.川普党到处造谣,搞疫苗有害论,导致大批美国人故意抵制疫苗,甚至有医生护士都不打疫苗;2.美国流行的毒株,既有毒性很强的 Delta毒株,又有Omicron毒株,医疗资源挤兑的状况,好长时间都没有缓解;3.美国政坛驴象互黑,数据真的不可信。所以,我很少看美国的数据,太不符合流行病学规律了。
在95%的感染者中,有大约40%-60%的人是无症状感染者。所谓无症状感染者,就是感染了病毒后,自己没有发热、乏力、肌肉酸痛、头痛等任何症状的人。当然,少数人处于出现症状的“前期”,过两天后也会有症状,但是很多人是轻微的感冒症状,如头痛发热、肌肉酸痛、乏力等,病程也就3天左右,用点对乙酰氨基酚对症处理一下就过去了。这种症状轻微的人,占比很大,与无症状感染者一起,大约占了感染人群的95%,而且以青状年人为主。这些人仅仅只需要隔离即可,不需要占用医疗资源。
再次强调,症状比较重的人,仅占5%,这才是我们医学意义上必须收治入院、请医生处理的病人。重症病人基本上都来源于这类人,其中,老年人、没有打过疫苗的人和有基础疾病的人(包括肥胖),以及长期在病毒负荷非常高的状态下工作的人,是重症病人的后备队。这一部分才是我们卫生系统需要认真接待、治疗的重点。在疫情开始之初,大家都没有经验,也不晓得这个病该怎么治疗,所以重症病人的死亡率比较高。但是,现在有了很多有效的药物,也有了很多经验,所以,即便现在的重症病人跟当初武汉的一样多,治疗效果也会比那时候好很多。
这个病毒不仅感染人类,看来至少还感染猫科动物。在医学上,只要病毒既感染人又感染了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的,理论上就不可能再被人类消灭了。所以,我们面临的不是会不会与病毒共存的问题,而是怎么共存下去的问题。本来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医学常识,却人为的搞成了一个禁忌话题。
看懂了上面这些文字的人,一定有这样一个疑问,我们怎么才能防止这个病毒集中爆发,防止医疗资源的挤兑?很简单,就是隔离,但是不是之前意义上的“严隔死守“,而是不同区域的“轮动检(ge)测(li)“。之前的几个毒株毒力非常强,致死率高,我们采取简单的隔离,取得了举世睹目的成就,经济恢复很快,为全世界的抗疫做出了榜样。现在OmicronBA.2的传染性太强了,之前的办法根本就挡不住。如何阻止病毒感染高峰,延缓它的到来,抹平这个高峰,防止医疗资源挤兑?某特大城市还是走在了全国的前面,也就是”区域性核酸检测“,实际上是区域式轮换隔离。所以,3月21-22号之后的数据,在那里停留了两天,没有倍增。按照这个思路下去,未来2-3周,某个地方会进入最高峰时期,而且这个高峰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。具体的预测就不做了,因为影响因素太多,免得被打脸。
德国人的统计数据中,有个7日病率,也就是统计7天之内的发病人数。为什么只统计7天之内的呢?就是因为大部分病人过7天就痊愈了。只要医疗系统能够满足这个时间节段内的病人求医需求,就不会发生医疗资源挤兑。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高峰,我估计我们也会做相应的调整。以我的理解,”动态清零“不应该是感染人数的清零,而是重症病人的”数据增长幅度为零“,或者是把7日内的患者数量,控制在医疗资源的可接待能力之内。一旦超过了这个能力,隔离措施就严一点;反之亦然。这大概率是今年的主要应对方法。
现在的这波疫情,以我们的经济能力和防疫经验,是完全可以战胜的。尽管我们人口基数很大,感染高峰时间也一定会或迟或早的到来,但是,年底之前总是要过去的。一旦过了感染高峰,产生了全体免疫,病毒再次变异,我们就不怕了。
还没有接种的人,赶快接种吧!这是应对疫情的最有效措施。mRNA疫苗虽然效果最好,但是没有批准时,使用其它疫苗应对,总比硬扛要好。OmicronBA.2毒株太狡猾了,是福不是祸,是祸躲不过。侥幸是躲不过去的。

赞(27)
DMCA / ABUSE REPORT | TOP Posted: 03-29 23:36 發表評論
.:. 草榴社區 » 技術討論區

電腦版 手機版 客戶端 DMCA
用時 0.01(s) x3, 11-20 11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