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这段时间,看到一个关于督促民众做核酸的新现象,就是:
“无故不做核酸,要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。”
而这个情况,在全国多地都有。
很多地方都对“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者”,发布了处罚通告……
比如天津,未按时核酸的,严重者可能要拘留;
比如四平,两次以上不测核酸的,要拘留10天,并处罚500元,还要纳入失信人员名单,在媒体上曝光;
再比如西安,未参与核酸筛查的,将被赋予灰码。(灰码是什么?我还是第一次听说…
看到这些处罚,我挺不可思议的。
毕竟,“纳入个人征信、甚至拘留”这种手段,仅仅是因为缺席核酸大筛查,是不是有点过度和轻率了呢?
并且这种处罚手段,是否合理合法,有法可依?
尤其是对于个体而言,“个人征信”是非常重要的东西,一旦“个人征信”出了问题,日常生活出行和金融活动,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。
直到今天,终于有媒体发文表示:
“这会让征信的现实效力降低,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长期的,于法无据,理应尽快取消。”
2
说到核酸这事儿,就想到了今天的黄码事件。
事情是这样的。
今天朋友发给我一条“黄码短信”,看完我就懵了。
毕竟我还是第一次看到,还能“一次性赋予两次黄码”的???
而且,这应该不是个例或者少数。
我看到还有其他人,也收到了“一次性赋予两次黄码”的短信。
然后我就去问一位在当地防疫的朋友,“健康码将被赋予2次黄码”到底是什么意思?
但他表示,没有看懂这是什么意思……
然后我自个儿琢磨了下,按照短信字面意思,去理解的话:
是不是说,如果你是一次性被赋予两次黄码的人,那么接下来,你要先去做一次核酸;
等到你的第一次核酸结果出来后,你的“第一个黄码”就可以转绿码了;
紧接着,可能过了一会儿,你的绿码会再一次转为“第二个黄码”;
这个时候,你就再去做一次核酸,然后你就可以顺利解开“被赋予两次黄码”的封印了???
因为我了解到,当地现在大多数地区都是实行“三天两检”。
而每次核酸检测间隔,要保证在24小时;然后**每次采样后,黄码就会自动转为绿码。
所以我觉得,这种“一次性赋予你两次黄码”的,就好像突然给你下发了一个“解除黄码任务”一样,要一个接一个地去解封你的黄码……
加上最近这两周,确实看到不少广东方日报友反映:
自己莫名其妙,就被赋予了黄码,完全没搞懂怎么回事。
3
这几天,还有一件事,其实可能很多人不知道。
就是中国青年报报道称:
“常温条件下,新冠病毒在大部分物品表面,一天内就全部失活。”
也正是因为这一重大发现,所以**接下来,将不再对进口非冷链物品做核酸检测了。
可以说,这次最新“科普”,值得让更多人了解这个病毒。
它发展到了什么地步,对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威胁,到底有多大。
这样才有助于消除不必要的恐慌,避免不必要的过度防疫。
不过,更让我意外的是:
可能还是这次“不做核酸要被纳入个人征信”的事情里,也有不少人为之叫好,认为普通人要换位思考,太有大局思维了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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